常年知识产权顾问聘用合同(热门三篇)

时间:2025-06-21 13:32 聘用合同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聘用合同(通用3篇)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聘用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事项

1、甲方聘用乙方为顾问工程师(兼职),乙方利用空闲时间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

2、乙方将注册一级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变更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到甲方。注册证由甲 方保管,执业资格证、执业印章由乙 方保管。

二、协议期限

聘用期限为 2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协议价款与支付

1、甲方给付乙方基本费(人民币,税后): 30000 元/年,2年合计 陆万 元(¥60000元)。

2、支付方式:省厅受理乙方变更注册申请材料之日或次日一次性付清。甲方应给付现金或汇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3、甲方若需乙方提供专项技术咨询服务,双方另行商定咨询服务费。

四、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乙方执业资格在甲方注册的申请事宜。

2、乙方交付的证件,仅限于注册申请、甲方资质申报与维护等事宜,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他用,并负有保管责任。乙方身份证,毕业证应在主管部门审核后3日内归还给乙方,若乙方在场,甲方当即归还。交接出具收条。

3、甲方保持乙方执业资格的有效性。

4、甲方收到核发的乙方执业印章后,应在5日内交付乙方保管。

5、甲方负责乙方的继续教育事宜,并应提前5日通知乙方,与此有关的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6、协议期满延续注册或变更注册时甲方应及时(合理期限7日内)办理乙方延续注册或变更注册(转出)有关的手续和资料。

7、协议签订时,甲方开具期满日乙方解聘证明。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证件资料是合法有效的,且无执业资格在其他单位注册的情形,也无其他影响乙方执业资格在甲方注册的情形。

2、及时提供所需要的证件资料,(身份证、注册证、印章、原单位解聘证明、在岗承诺书、变更注册申请表、审批意见表、彩照(一寸4张)

3、必需时,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4、协议期满后,乙方才可转出。

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注册不成功,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款项退还给甲方。

6、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专项技术咨询服务。

六、合同生效、终止及解除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 签字起生效。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履行完相应手续后终止。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协议。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100元/天的违约金。

2、甲方使用乙方证件期间,不慎遗失的,承担挂失、补办或赔偿责任: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执业印章不慎遗失的,由甲方负责挂失和补办,费用由甲方承担;身份证不慎遗失的,赔偿20xx元;毕业证不慎遗失的,赔偿30000元。注册期间乙方执业资格证书被吊销,甲方赔付乙方叁十万元整(300000.00元)

3、甲乙双方争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南京市劳动仲裁部门裁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给对方合理补偿。

八、其他

协议期满前60日,双方可重新协商续期或终止事宜。

十、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协议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聘用合同 篇2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乙方接受甲方聘请

卡拉制作大奖赛知识产权协议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以上双方就双方有关_________卡拉制作大奖赛参赛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责任1.1_________卡拉制作大奖赛,由_________主办,_________承办,规则制定及解释权属于_________。

2.知识产权合同范本集锦知识产权合同包括著作权合同、专利权合同,商标权合同等,其系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知识产权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范本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根据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聘用合同 篇3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3.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__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__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1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2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3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

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4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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