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管理应急预案(精选3篇)
农村饮水管理应急预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的实施方案》(新党办发〔20xx〕44号)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筑牢乡村火灾防控基础,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结合哈巴河县消防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进一步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治理突出火灾隐患问题,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力维护农村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至5年的持续发力、综合施策、齐抓共管,农村消防安全责任逐级压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农村火灾隐患治理有效开展,村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到“十四五”末,全县农村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长期向好。
三、工作措施
(一)压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消防安全纳入乡村治理、平安乡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国家关于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探索完善乡镇消防监管机制,做好农村消防工作,强化对小微企业、生产加工作坊等小场所的日常监管。乡镇政府要结合综治中心建设,把消防工作全面纳入综治网格化管理和村级事务、村规民约重要内容,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督促指导村委会、警务室、专职联防队及网格员、十户长、楼栋长等基层组织力量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做实消防安全末端管理。
(二)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乡镇要结合农村公路、供水、供气、信息、通村组硬化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项目,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要在村内主要路口和住户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消火栓或消防水鹤,设置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整好用;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要利用河湖、水渠、水井等水源,建设消防水源。要结合村村通公路等工程,及时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限高、限宽障碍物,保障乡村道路满足4米宽度和高度要求,力争紧急情况下应保障消防车辆能够达到30km/h的速度,确保紧急情况下消防车辆能够顺利到达火灾现场,防止火灾事故扩大和蔓延。
(三)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各乡镇要依托“平安乡村”建设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推进农村火灾隐患治理。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等农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特别是对农村新建、搬迁的工业项目和公共建设工程项目,要强化源头管理,防止将火灾事故风险转移到乡镇农村。要组织开展小区(楼院)、村民住宅、出租房等居住场所,开展“三清”活动,即清理楼院楼梯、过道、阳台屋顶、房前屋后、电缆井、管道井等地堆放的可燃杂物;清理屋内、楼梯、过道、门厅、安全出口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清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具、老化的液化气软管阀门,非法储存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等。
(四)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乡镇人民政府要每季度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村委会、驻村工作队要每月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店面、小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村小组要每周组织网格员深度应用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消防模块,对小单位、小场所和小区(楼院)、村民住宅、出租房屋等场所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做好登记,告知当事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处理。
(五)改造农村老旧电气线路。各乡镇要将老旧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等为民办实事项目,统筹推动整治农村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不符合规范、线路连接不符合标准、用电负荷超过初装容量、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隐患问题。同时,大力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引导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和集中充电,切实解决电气火灾隐患风险。
(六)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各乡镇要充分发挥独立感烟报警器在火灾初期能早发现、早报警、早疏散,以及简易喷淋系统能够有效的控制初起火灾事故,防止火势蔓延的作用,积极推动在农村村民住宅、出租屋、农家乐、小旅馆等“九小”场所,以及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农村建筑,推广安装使用独立感烟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提高火灾初期预警和处置能力。同时,结合日常巡查检查,加强对独立感烟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提高正常工作效率,确保切实发挥作用。
(七)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镇、木结构农村密集乡镇、历史文化名村、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文物古建筑农村,要按照《乡镇消防队》(GB/T_35547-20xx)标准,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落实政策和经费保障,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落实扑救火灾、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抢险救援等综合职能,辐射带动提高周边农村的消防安全条件。一般乡镇、行政村要依托武装部民兵、治安联防队员、村警务室民警等,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健全落实业务培训、训练演练制度,规范应急联动处置程序,确保一旦农村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八)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村文化活动室、村民服务活动中心或警务室等建设内容。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乡村民俗活动和119消防宣传月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引导村民关注各级消防微信公众号,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邀请社会消防宣讲机构,开展精准化的消防安全“送教”活动,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针对精准帮扶贫困人口和农村留守儿童、老人,要定期组织开展入户宣传、面对面培训,提高重点人群自防自救能力。各行政村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张贴消防警示标语或消防宣传挂图;每月要利用村广播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防火灭火常识,提醒村民做好防火工作,大风天要利用农村广播播放“禁火令”、火险信息和消防安全提示;抓好高层建筑火灾逃生“三要诀”、居民楼院“三禁”警示牌的安装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要依托农村文化室设立消防宣传服务室,每季度进行一次学习和训练,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由村民参加的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是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提升广大农民安全感的有力抓手。各乡镇要切实提高认识,切实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积极拓宽经费保障渠道,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将街道、乡村消防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xx〕31号)、《自治区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新党办发〔20xx〕44号)、《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新政办发〔20xx〕43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65/T3163—20xx)等地方标准,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网格化”治安巡逻防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组织,完善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全面提升农村抗御火灾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考核评比。各乡镇要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统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平安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示范县和示范村镇创建等检查考核内容,并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切实发挥考核杠杆作用,确保农村消防工作取得实效
农村饮水管理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饮水受到污染,保障人畜饮用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方里镇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的一切严重事故。
(二)要严格遵守本预案的制定,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以保护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应急求援指挥系统的组成和职责
(一)成立方里镇饮用水应急求援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 长:负责指挥、协调突发性或较大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率领有关人员赶赴事故发生地,积极协调配合医疗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由林海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人员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三)突发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抢险应急机动组、后勤保障组、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宣传接待组、卫生防疫组、事故调查组。
1.抢险应急机动组
组 长:盛大伟(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各村民兵连。
职责:负责召集派出所、镇应急分队、各村基干民兵组成临时抢险队伍,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社会秩序,疏散撤离污染区人员和实施抢救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交管站。
职责:及时组织车辆,优先运送救助人员,物资生活必须品,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3.环境污染现场处置组
组 长:(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综治办、卫生院、党政办、电管所。
职责:负责收集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相关资料。
4.宣传接待组
组 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宣传办。
职责:负责统一报道饮用水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5.卫生防疫组
组 长:(副镇长)
成员单位: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意见。
6.事故调查组
组 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安监所、水利站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四、应急处理措施
(一)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
(二)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三)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四)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处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推延执行指挥部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村饮水管理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进一步明确防汛抗旱职责,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方案》、《开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台风暴雨灾害、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干旱灾害、恐怖活动、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雨、地震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村委会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民兵和抢险队伍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本事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镇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天师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
开江县天师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2、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镇防汛抗旱指挥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执行市、县防汛抗旱指令,确保防汛抗旱政令畅通;督促指导全镇辖区各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和防汛抗旱物质准备工作;负责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准确、及时收集分析传递各类汛情,旱情及时调查、核实、上报汛情、旱情和抗灾救灾情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防汛抗旱部门指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供给决策依据。
各村(社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天师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各村村主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堤防工程信息
当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或溃堤时,各村(社区)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光向可能受威胁的群众预警,同时向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险情,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山坪塘等工程信息
(1)当苏家沟、高坪、孟家梁水库、山坪塘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山坪塘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2)当水库、山坪塘出现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光向下游预警,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作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行政职责人、技术职责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等情景,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当水库、山坪塘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前向工程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光。
3、洪涝旱灾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光、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干旱灾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光、地点、程度、受害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农业生产城镇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损失。灾情发生后,各村(社区)应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涝、干旱灾情信息。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空情,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景报告镇指挥部,同时对核实灾情及时组织核实并上报,为抗灾救灾供给准确信息。
(3)各村委会(社区)应按《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向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镇人民政府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部门上报灾情。
(二)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职责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方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方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方案演练,经过演练检验方案编制的效果,提高方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也应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
(6)通讯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方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资料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职责、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水库、滩涂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2、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社,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立即与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有地质灾害的村、社,由国土资源部门协助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人员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镇、村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每一天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强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四、山坪塘防汛方案工作
1、重点山坪塘抓好汛期安全调度工作,汛期限制蓄水,做到不垮坝,零死亡,确保大坝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做好大坝溢洪道水毁工程修复,确保工程安全渡汛。
3、加强工程检查,坚持通讯畅通,管理人员和村民小组长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及时上报镇指挥部,镇政府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组织抢险。
五、天师河、朱家坝河防汛抢险方案
各村要组织力量,认真检查河流安全、防汛措施的落实情景,对堵塞排洪、行洪河道,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障碍,要全面整治,并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坚持依法清障,对排洪防洪设施,易淹易冲区、道路桥梁、公共设施等存在隐患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一旦出现险情,立即上报,投入抢险,减轻损失,洪灾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疫病防治,发动群众生产自救,迅速修复水毁工程,避免下次洪灾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