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虚假自查整改报告范文(精选3篇)
会计信息虚假自查整改报告范文 篇1
我项目部于20xx年5月4日收到局下发的《局关于做好迎接铁道部清理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督导检查的通知》后,项目部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按照通知要求,我项目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安排专人对项目部转包、分包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我项目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合同管理基础工作
1、项目部成立了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将合同管理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及负责人,并要求各相关部门签订合同及时,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签订,使签订的合同规范化、合理化。同时,建立了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并将制度办法下发给相关各部门及负责人,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文件内容,逐级落实。
2、合同签订后,及时做好合同统计台账,目前还没有重大合同和纠纷,并在合同签订后做好合同统计分析工作。
3、我项目部不存在其他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况;
4、我项目部不存在通过中介中标工程、中标后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中介或中介再次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的情况;
5、我项目部“架子队”管理规范。项目部下设的'架子队均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劳务单位全部签订了劳务派遣协
议,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按铁道部和七局架子队管理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架子队管理的各项制度,劳务人员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单、班组长有人事调令。
二、合同签订方面
1、合同文本均由公司统一制定、审核后统一下发,合同范本由公司的法律事务所统一对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经法律事务所确认后,才正式使用。由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与各架子队、材料供应商及设备租赁公司等负责人签订,合同签订均在队伍上场以前,合同签订具有及时性、完整性。
2、在合同签订以前,项目部认真审查各架子队的三证一书情况,只录用资质齐全的架子队伍。在架子队进场前,合同预算部就与各架子队伍签订了《劳务协议》及《机械作业承包合同》,执行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的原则;甲供、甲控材料,其他地材、型材及周转材料都按招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并与供应商统一签订了《物资采购合同》;租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物资部门统一签订《设备租赁合同》。
3、合同签订前,项目部将合同及合同评审表统一报送集团公司,由公司及公司法律事务所逐级审查签字审批授权后,项目经理部再签订正式合同。
三、合同执行方面的情况
1、在合同签订条款中,明确了甲、乙双方的质量要求及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职责。
2、合同签订后,及时交财务部一份,预算合同部留一份,同时对相关人员及业务部门进行合同交底,保证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致性。财务部门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及预合部提供的结算单,及时进行拨付款,不存在结算不及时情况。
3、截至目前我项目还未出现合同纠纷。
4、我项目部开工作业以来,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约。
*项目
会计信息虚假自查整改报告范文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执法工作,增强全社会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制观念,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等十一部委联合制订的《招投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xx]625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xx]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以近三年来非盈利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为重点,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内容,对各县(市、区)行政监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有形建筑市场、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等执行《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的情况及招投标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其主要内容是:
1、行政监管部门履行行政监督职能情况。包括是否按国办发[2xx0]34号文件规定,切实履行了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能;是否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问题;是否存在有形建筑市场行使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能的情况;招标项目分级监管执行情况;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建设和人员编制落实、经费来源情况等。
2、招标投标制度执行情况。必须招标的施工、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是否严格执行了招标;是否存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者以其他形式规避招标的情况;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的情况;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是否存在违法收费情况;是否存在要挟、暗示投标人在中标后违法分包情况;投标人是否存在挂靠投标情况;中标后,投标人是否擅自转包、项目分包是否限定在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是否有另行订立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备案执行情况。
3、评标活动公正性情况。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是否依据法规,是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标标准是否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在评标过程中是否存在随意改变评标标准的情况;中标人的确定及程序是否严格执行了有关规定。评标专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4、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功能情况。服务功能是否完善,以及设施建设、内部管理、收费情况等。
5、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情况。是否存在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超招标委托范围进行招标代理活动;是否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供招标有关备案资料;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开标、评标活动是否在有形市场进行;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编制是否严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代理资料是否存档、是否规范等。
6、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非法设立设标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与《招标投标法》和《行政许可法》相抵触的规定和要求;是否存在通过设立歧视性资质要求、评标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招标信息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外地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本地区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是否存在以获得本地区、本系统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情况。
7、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情况。
二、检查的步骤
(一)自查阶段
各县(市、区)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投标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此次检查的基本内容(附后)组织检查。各地在自查过程中要确定需要重点检查的项目、单位和机构,制定具体自查方案,在检查中要广泛听取有关各方对执行《招标投标法》、国家和省招投标配套法规、以及《荆门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的问题、意见及建议,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阶段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
(二)检查阶段
经研究协商,由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建委等部门组成2个联合检查组,对各地自查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在检查中,在近三年来非盈利性政策投资项目中随机抽取3-4个项目检查,包括1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第一组廖必银胡建创杨杰徐爽胡枫林
检查地点:钟祥市、京山县、沙洋县、屈家岭管理区
第二组杜斌许卫国黄金斌杜珂刘天福
检查地点:中心城区、东宝区、掇刀区
三、检查要求
1、要坚持从全局利益出发,做到实事求是、客观调查。
2、各检查组要深入基层和群众,防止检查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依法处理。
4、各检查组在检查的基础上要形成检查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自查情况;对重点项目、单位和机构的检查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措施和整改效果及有关建议等。
荆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检查
基本内容
(一)项目审批部门
1、计划审批情况;
2、项目招投标意见核准情况;
3、计划执行情况(超规模、超投资)。
(二)行业监管部门
1、工程项目报建制度执行情况;
2、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审查备案情况;
3、外省队伍办理进荆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4、招标项目分级管理情况;
5、招标投标程序执行情况;
6、专家评委管理与组建情况;
7、代理机构管理情况;
8、招标资料归档情况;
9、合同备案情况;
10、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11、工作人员及编制落实情况;
12、招标监督机构经费来源情况;
13、投诉处理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三)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的隶属情况;
2、招标代理合同范本制度执行情况;
3、按照资质管理的要求执业情况;
4、按有关规定收费情况;
5、招标程序执行情况;
6、进场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7、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情况;
8、招投标示范文本制度执行情况;
9、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情况;
10、招标代理资料存档情况。
(四)有形建筑市场
1、职能定位情况;
2、信息发布、场所服务和集中办公三大功能完善情况;
3、硬件设施建设情况;
4、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5、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6、开标评标现场原始记录保存、归档及保密情况。
(五)招标人
1、依法接受监督情况;
2、公开招标制度执行情况;
3、信息发布制度执行情况;
4、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
5、招标程序执行情况;
6、招标代理制度执行情况;
7、评标委员会组建情况;
8、投标保证金制度执行情况;
9、依法定标情况;
10、合同订立情况;
11、合同执行情况;
12、设计变更及投资变更情况;
13、工程款支付情况。
(六)投标人(中标人)
1、遵守资质管理规定有关情况;
2、依法参与投标竞争情况;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4、合同订立情况;
5、合同履约情况。
会计信息虚假自查整改报告范文 篇3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强化规范财务基础工作管理,根据省公司《关于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自查的通知》要求,对20xx年度会计核算规范、职工薪酬分配、成本盈利水平、内部控制能力、财税政策执行等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自查。严格按照上级单位通知自查要求和内容,认真组织自查,保证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况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精神,4月10日——4月15日,公司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对公司的财务收支、成本费用、资产情况等进行自查。
二、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方面
1、公司银行账户管理符合一切相关规定,无违规出错情况;
2、公司不存在长期(六个月以上)未处理的银行未达账项;
3、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管理严格按规定备。案;
4、公司杜绝而且不存在大额资金转作其他用途;
5、由于公司有工程未结转未完施工,所以预收账款有余额。
(二)、成本费用方面
1、由于会议是本公司内部年终、生产会议等,未附有会议通知、签到表等相关资料;
2、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等业务不存在取得虚假情况;
3、没有超标准、超范围列支劳动保护费,列支渠道符合规定;
4、安全费管理没有挤占和挪用现象;
(三)、内部控制方面
1、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新问题的.发生,保证理财的长效运行机制。
2、杜绝“小金库”和小金库“回头看”的现象,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严肃财经纪律,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收入不实、虚列成本、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偷税漏税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整改。坚决有力地解决“小金库”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公司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管理改进建议
通过自查,财务工作人员需继续加强学习,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做好公司财务计划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的职能作用,加强财务工作规范管理,开源节流,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公司发展更上一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