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范文(汇总3篇)

时间:2025-08-14 10:29 活动方案

乱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范文(精选3篇)

乱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范文 篇1

为有效减少和避免因削坡建房而引发地质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蕉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蕉岭县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蕉府办函〔20xx〕35号)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削坡建房定义:

本方案所述削坡建房,是指全镇范围内在通过采取切削山坡方式平整出的土地上所建设的潜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农村房屋设施。学校、工厂、公路、水利、矿山、旅游等在通过采取切削山坡方式平整出的土地上所建设的房屋设施。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锁定存量、严控增量、分类管理、有序清理”的思路,以“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防治并举、分类指导、先急后缓、削坡减载、治理搬迁、降低风险”的原则,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根本,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面调查,准确掌握我镇削坡建房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刹住违规建房和规范削坡建房行为,严格控制存在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增量;落实区域责任,建立以镇村干部与削坡建房户主联动的削坡建房隐患防控体系;多措并举,用三年时间基本消除存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存量,最大限度避免灾害发生。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镇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各村(社区)委会和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三圳镇国土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林志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全镇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各阶段、各环节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削坡建房综合整治行动的实施工作,落实削坡建房户的调查和整治,落实镇级下达的工作目标及工作责任。村干部要积极参与镇政府举行的相关培训会议,掌握调查方法,保证削坡建房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三圳镇国土资源所按照有关法规要求,明确削坡建房用地管理方面的规定或指导性意见;负责削坡建房全面调查的指导、协调、核查建档及基层培训工作。

(三)三圳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行业规范,对削坡建房边坡治理工程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服务。督促检查并做好建筑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排除危险工作,从建筑领域提出规范或指导性意见,指导和农村房屋建筑特别是建筑边坡治理的规范实施。

(四)三圳镇财政所负责“以奖代补”资金筹措、支付、监管工作,参与削坡建房治理工程的验收。

(五)镇宣传委员负责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学校上课堂,通过对学生宣传教育辐射带动家长提高群众建房自然灾害风险防范意识。

(六)镇林业站要督促各村(社区)委加强林地监管,严禁非法占用林地削坡建房,依法查处毁林削坡行为。

六、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镇政府是削坡建房综合治理的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削坡建房综合整治行动的实施工作,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理的原则。以削坡建房户数量最多且近年引发灾害最多的村为重点,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展开,对存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落实群测群防人员,对存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落实治理或搬迁治理。

(四)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整治的原则。各村(社区)委要将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本村(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建房的监管和引导,严格控制新增不规范削坡建房。

七、工作内容

(一)全面调查,锁定存量。依据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和蕉岭县国土资源局以及三圳镇国土资源所下发的“削坡建房调查技术指南”和“削坡建房信息系统”,由镇政府组织实施本辖区的调查建档工作并负责信息系统的录入和数据的检查、审核,做到不漏一村、一落一户。

(二)强化管理,严控增量。我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在城乡规划管理、农村房屋建筑特别是建筑边坡安全管理、土地供应等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新增存在边超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要根据市、县相关职能部门制定针对规范削坡建房的城乡规划、房屋建设、土地管理方面的管理规划或指导性意见执行,并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存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新增势头得到全面遏制。

(三)落实责任,分类管理。镇政府及各村(社区)要对削坡建房户进行分类管理,实行网格化防控,以行政村为单元划定责任区。根据削坡建房边坡安全风险类别,落实应急措施。对未实施搬迁避让或边坡治理的存在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户,均要落实镇村干部为防控责任人,帮助削坡建房户提高防范意识增长防灾知识。发布强降雨预警或地质灾害预警时,防控责任人要及时逐户通知到位,督促削坡建房户加强房前屋后检查,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转移人员。

(四)多措并举,有序清理。我镇要广泛发动群众,结合危房改造工作,积极开展削坡建房边坡治理或搬迁避让。

1、边坡整治。采取“削坡减载”和完善截排水沟的方式进行,即:整治边坡,整治后边坡形成台阶,台阶宽度大于1米,台阶高度小于5米,削坡坡角小于50度,达到降低突发地质灾害风险的目的。

2、工程治理。对经济条件许可的削坡建房户,在边坡整治的基础上,引导群众进行砌筑挡土墙、锚杆构格等工程治理。对管理范围内的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工程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镇在册消除存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至20xx年底前消除30%,至20xx年底前消除60%,至20xx年底前基本消除存在重大边坡安全风险的削坡建房存量。

八、保障措施

(一)以奖代补。为有效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降低地灾风险,改善人居环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引导群众投入资金进行边坡整治。经“削坡减载”达到上述边坡整治要求的,以每座房屋为单位给予1000元的奖励。通过边坡治理后,采取砌挡土墙、锚杆构格等工程治理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的,以每座房屋为单位给予20__元的奖励。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行动前自行完成整治的不列入此次整治工作奖励范围。镇政府与将列入边坡整治的农户签订边坡整治责任书,实行边治理边申报,填报《削坡建房户边坡整治“以奖代补”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整治前照片2张。农户整治经同意并实施完工后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初步验收,填报《削坡建房边坡整治初步验收表》(见附表2),并附整治前、中、后照片,于每年11月28日前后报县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验收组验收合格后,“以奖代补”资金下拨到各镇并拨付到农户手中。

(二)奖罚措施。我镇每年完成在册削坡建房户整治目标达到,奖励村委20__元。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生一宗因削坡建房户死亡事件,扣除该村“以奖代补”总金额的100%。

(三)督促检查。在开展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期间,县政府将成立削坡建房综合整治督查组不定期组织督查,按照整治时间安排,督查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各村每季度月底前填报《削坡建房整治行动推进表》(见附件3),由镇级汇总后上报县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根据督查情况,不定期印发简报,促进削坡建房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验收阶段。各村列入削坡建房户治理完成后的农户,报镇人民政府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县验收。县验收组由县府办、倒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等单位组成,根据各镇上报的村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及有关照片和表格,现场核实验收。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符合要求的由县验收组于每年12月底报县政府审批,镇财政所将下拨奖励资金拨付农户。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力以赴。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肃对待,严格履职,确保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协调配合,认真研究整治工作中碰到的问题,齐抓共管,形成“大家齐防灾,防灾为大家”的工作格局。

(三)落实责任,严明纪律。在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中,必须确保人员、责任、措施三到位,由于工作不落实,造成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低于15%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工作中不作为、弄虚作假、不配合或者推诿扯皮的村(社区)和镇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乱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范文 篇2

全面做好我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确保到20xx年底如期完成省市下达我区的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南省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湘农联〔20xx〕64号)、《永州市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永农联〔20xx〕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立足我区实际情况,优化并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努力构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长效机制,不断改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生活需要。

二、目标任务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xx〕64号)文件精神,分配我区安全利用区面积77400亩,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面积1573.7亩,共计78973.7亩。根据省市要求,20xx年底前,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必须达到91%以上。且要求选用安全利用类、治理修复类、严格管控类相关技术措施,以乡镇为单元,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我区20xx年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面积77400亩(其中完成集中推进区2580亩),完成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面积任务1573.7亩(其中完成推进区面积160亩)。(分配到村的具体任务数见附件1)。

三、工作内容

(一)合理分级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根据区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制定适合本地,切实可行、可操作的本行政区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和技术指导必须到户。20xx年8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核并备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二)因地制宜,压实责任,切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各乡镇、街道要在巩固20xx年治理修复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按照因地、因时制宜以及经济条件等原则,推广“六改”农艺措施(即改良酸性土壤、改革施肥技术、改善灌溉方式、改进耕种措施、改变越冬状况、改选适宜品种),能采取综合措施的采取综合措施,必须坚持最少采取当地切实可行的农艺措施中的一种措施来进行推进,必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包干,压实责任,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技术措施落到实处。

关键操作技术及安排:

1.推广镉低积累水稻品种。推广镉低积累水稻品种,降低稻米镉积累的风险,是受重金属污染农田安全利用的前提。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从低镉品种目录中选择,推广镉低积累水稻品种面积2150亩(详情见附件1)。早稻主要种植株两优819、株两优189、株两优211、湘早籼42号、湘早籼45号;晚稻计划种植湘晚籼12号,湘晚籼13号,金优498,C两优266,C两优396。

2.优化水份管理。我区的受污染耕地的污染类型主要水层是镉污染,水份管控是一项既经济又有效的降低水稻镉等重金属积累措施,推广优化水份管理面积36040亩,具体落实到村(详情见附件1)。要求水稻全生育期保持田间3-5cm,直到收割前7天左右自然落干。通过田间水分管理来调节土壤的pH值和Eh值,降低土壤镉的有效性、减少水稻对镉的吸收与积累。

3.叶面阻控。在水稻分蘖盛期后段、灌浆期前段喷施叶面阻控剂,阻控镉向稻谷运移,可有效降低水稻镉的积累,我区推广叶面阻控调理面积22580亩(详情见附件1)。

4.土壤调理。施用生石灰,可迅速提高土壤pH值,较大幅度地降低土壤镉的活性。集中推进区都施用生石灰,每亩稻田在翻耕前和分蘖期分别施用生石灰50公斤,我区推广施用生石灰等调理面积3900亩(详情见附件1)。

5.翻耕改土和优化施肥。种植农作物前,将耕地深翻20cm左右至犁底层,以不破坏犁底层为标准。鼓励农户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优化施肥包括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降低土壤重金属污染,我区推广翻耕改土和优化施肥面积8641亩(详情见附件1)。

(三)打造集中推进区建设样榜。根据我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依据受污染耕地的污染类型和特征分析结果,我区选择基础条件好、基础数据齐全、污染耕地集中连片的邮亭圩镇北拱村、菱角塘镇龙江寺村和天地字村、梳子铺乡斑竹塘村、石岩头镇毛屋里村,建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580亩集中推进区。这5个村的土壤主要是镉污染,且都是酸性镉污染的耕地。为此我们主要推广应用水稻VIP+n降镉技术模式,关键技术措施是:以全面推广镉低积累水稻品种(V)种植、采用全生育期淹水灌溉(I)方式、施用生石灰调节土壤酸碱度(P)为核心,并因地制宜应用喷施叶面阻控剂、翻耕改土等农艺技术措施(即“+n”),以确保镉完全达标。

(四)分级包干,切实抓好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对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户自愿”的原则,鼓励经营主体根据区位自然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改种对镉污染物不敏感的高效作物。对严格管控区实行全面监管,禁止种植水稻,所有农户签订退出水稻种植承诺书,采取种植结构调整,改种对镉不敏感的旱粮作物、蔬菜、水果等。对实施改种的耕地要明确乡、村、组三级责任人,确保改种措施落实到位。到20xx年底,各乡镇、街道完成省市下达我区的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任务1573.7亩。同时,在石岩头镇罗家村建好一个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示范点,面积约160亩,通过示范引领,构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长效机制,克服农产品产地环境障碍,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把好源头关,控制耕地新增污染。各乡镇、街道要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打击非法排污,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要加强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转变病虫草害防控方式,大力推进绿色防控,继续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行动、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控制或减少农业生产活动对耕地造成污染。

(六)据实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切实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xx〕68号)中规定的核算方法,对各乡镇(街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开展核查评估,按照统一格式分类进行统计、测算,其结果运用纳入到年终绩效考核。并形成我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报告并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

四、进度安排

20xx年8月上旬,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制定下发《零陵区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

20xx年8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完成行政区域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的制定;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基本情况入户调查和档案建立工作;完成已开展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的回头看和面积分类统计工作。

20xx年10月底前,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落地。

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监测取样工作。

20xx年11月底前,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监测样品检测和效果评价工作。

20xx年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各乡镇、街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进行复核评估,形成我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报告,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管理。耕地土壤污染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是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核心内容和重点工作,也是今年省人民政府必须向国家交账的硬任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区负总责,乡镇落实”的要求,推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专题研究,切实把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区政府成立零陵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3),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二)落实工作台账。各乡镇、街道根据我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点位信息,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农田丘块,确认到具体种植经营主体和农户。组织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入户调查行动,准确摸清受污染耕地的经营现状、20xx年以来主栽作物品种、落实的主要治理措施及治理效果等基本情况,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台帐,进一步细化本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措施,确保20xx年底前完成治理工作任务。

(三)落实工作措施。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宣传教育,利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宣传平台,普及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营造保护土壤环境质量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尽快得到推广应用,引导经营主体主动接受并配合污染治理技术措施落地。

(四)落实工作保障。各乡镇、街道政府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主体,对以水稻为主的生产主体,在项目申报和水稻种植奖补时,将选择低镉品种、全生育期水分管理及稻谷的重金属检测合格作为必要条件;区财政局要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长效机制,统筹相关涉农财政资金和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从中央和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含结余部分和新增部分)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大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持续稳定支持,切实保障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所需的989.99万元经费(经费预算见附件4)。

(五)落实绩效考核。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纳入20xx年对区直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的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区里对各乡镇、街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每月调度、季度督查、半年总结、年终结账。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于每月23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进展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根据调度和督查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街道及时进行现场督办、通报、预警、约谈、挂牌督办,督促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有序推进。20xx年12月10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完成对各乡镇、街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调查评估,评估结果的运用按20xx年区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乱占耕地建房整改方案范文 篇3

为切实加强我乡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确保我乡耕地总量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刻汲取“大棚房”、“违建别墅”等问题教训,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实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二、清查整治范围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乱占耕地”和“建房”两个重点,主要清查整治全乡10个村(社区)范围内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

“乱占耕地”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非法占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行为。对于乱占耕地,将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遏制。严禁土地非法交易和非法转让。

“建房”是指单位或个人在不符合建房条件、用地规划、建房手续缺失等情况下非法占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农宅、瓦窑、圈舍、钢架棚、临时搭建简易房屋等构筑物)。对于占用耕地建房以及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的,应立即停止建设行为,能补办用地手续的补办手续后建设;不能补办手续的,责令自行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的,由乡人民政府组织综合执法依法强制拆除。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金坡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长:

成员: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

乡人民政府按照管委会工作要求及时研究部署,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多种手段进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数,全面查清现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各村(社区)要逐宗登记摸排在建建房项目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乡人民政府根据各村(社区)上报情况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宗核实,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定是否属于乱占耕地建房,确保查清问题。同时建立问题台账及销号制度,按照“一个问题一个台账”实行问题台账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问题、核销一个问题,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乡人民政府聚焦清查整治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制定整治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集中整治,整治一项销号一项。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采取通报、督办、约谈、问责等形式推动整治工作,在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清查整治工作并将落实情况上报。

(三)构建长效机制阶段。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等,挂账监管,限期落实整治。由乡人民政府组织各村(社区)、各站办所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区、明晰执法范围、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乱象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人民政府按照“第一把手负总责,单位各部门协同配合、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

(二)密切配合协作。本次专项行动乡人民政府组织,各村(社区)、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规划站、国土资源所等多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巡查监测和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

(三)依法依规审慎处置。乡人民政府组织各职能站办所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对存量项目分类处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没收销售耕地违法所得、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对存在“互有瑕疵”行为的,要厘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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