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宣传方案范文(精选3篇)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宣传方案范文 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严管治理、人文治理原则,开展大宣传、推动大教育、营造大氛围的“治理”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改变出行理念和习惯,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加大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治理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家长、教师、学生的文明出行、遵守交规和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解决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交通堵塞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
三、责任学校
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
四、主要步骤
本次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工作(结合“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会战”时间段)从20xx年6月20日起至20xx年1月结束。
(一)组织部署阶段(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县教育局召开各责任学校工作部置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学校召开动员大会,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分析造成校园周边交通堵塞的主要成因,摸清学生接送情况,并制定“治理”实施方案及具体工作进度表,通过家校通、告家长书等形式持续地向广大家长宣传。主城区学校于7月10日前将学生(含下学期入学的新生)接送排查情况汇总(详见附件1),通过教育0A系统发至县教育局安全监督管理科吴德章处。
(二)教育宣传阶段(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在暑假及“治理”期间,各校要依托微教育、学生安全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等,通过家校通、学校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和“千名教师进万家安全家访”活动,积极向广大师生宣传“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会战”活动。新学期时,各责任学校要落实“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各项措施,广泛开展以“告别陋习,文明出行”为主题“治理”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消除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点。
(三)检查巩固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15日)。县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责任学校的整治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对工作无作为、敷衍了事的,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全县通报。同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五、主要内容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1.广泛开展“治理”宣传。各责任学校要广泛开展以“告别陋习,文明出行”为主题“治理”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城区学校必须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板报、家校通等形式进行宣传,设立“曝光台”、“光荣牌”,及时更新,利用干部值日岗抓拍形式,在校园周边进行抓拍活动,曝光在师生、家长在交通过程中违规或不文明的行为,对严守交通规则的好人好事上光荣台表彰。同时,通过开展“以学生带动家长,家长带动社会”的“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充当宣传员,要求家长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知识,为子女树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形象。
2.推进少年交警学校及马路小天使上街活动工作。以城关中心小学、楚门镇中心小学为试点推进少年交警学校创建,加快小交警队伍建设,从小培训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文明道路行为习惯。有条件的其它学校也要积极建立学生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教育实践基地,配置道路交通安全模拟设施,积极组建学生小交警队伍,邀请交警到校对小交警进行交通疏导指挥培训。
(二)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综合治理
针对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较拥堵的现状,各责任学校要制定“一校一策”的交通疏导方案。
1.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每天至少要安排1名学校领导带班、2-3名教师值班,及时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值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安(门卫)人员要严格把守校门,确保学校门前交通疏散通道畅通。城区学校要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并通过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成立校门口交通“治堵”劝导员队伍,在每天上下学时间段进行疏导活动。
2.加强教职工车辆和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要排摸教职工上下学车辆及学生家长接送车辆底数,合理引导并逐步纳入规范管理。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倡导教职工步行、拼车及乘坐公共交通上下班,努力做到“出行一公里内步行,三公里内骑自行车,五公里内乘坐公交车”出行理念。同时,要号召开私家车接送子女的家长以居住小区为接送点,实行家长自愿拼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接送时按规定有序停靠,以减少在校门口附近停车对交通造成影响;对拼车上下学的学生要进行适当适时嘉奖。
3.做好校门口疏导工作。要根据学校(特别是小学和幼儿园)规模大小、校门是否临近交通主要干线等实际情况,采取分年级错时上放学、多开校门供学生疏散等行之有效方法,多种方式,劝导家长尽量减少接送子弟在校门口的逗留时间,减轻上放学时校门前的交通压力,保障学生有序疏散、快速疏散。
4.完善配套导向设施。根据学校的地理环境,按年级、班级合理设置家长接送学生区域,确保家长能快速、准确接到自己的小孩,提高接送效率。要设计合理的行车线路,设置醒目的.导向指示牌,主动赢得广大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有序到指定区域接送学生。
5.协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要主动邀请交警到校开展和指导交通安全教育,在学生上下学时段派出交警(或交通协管员)到校门前值勤,及时疏导滞留车辆。联系交警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的交通设施,科学设置减速带、斑马线、红绿灯、警示标牌等设施。要根据校园周边环境实际情况及时联系行政执法、交警等部门加强学校周边乱搭建、乱经营、乱停车、乱堆放等的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为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督查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科。各责任学校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认真分析、找准校园周边交通拥堵存在“节点”问题,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制订工作进度表,把各项化解措施落实到位。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交通畅通工程是我县今年一项重大的政府工程,更是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责任学校要高度重视,要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与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学校各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内容,创新载体,注重实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大力宣传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秩序治理的重要意义,并通过校园电子屏、家校通、校会、家长会、微信等平台,及时将“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八个一律’严管措施及严罚措施(尤其是‘公职人员违反交通法规的,一律予以通报并从严处罚’)”和学校活动成果,告知广大师生及家长,教育广大师生、家长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的良好交通秩序。
(四)强化管理,建立机制。对在“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学校要认真分析总结,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将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治理”行动制度化,要与交警、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密切协作,经常性地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常抓不懈,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形成长效机制。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宣传方案范文 篇2
为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针对雨、雪、雾等气候条件及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等对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为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一中心任务,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一指挥、整体联动、反应迅速,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勤
副组长:胡忠
成员:王永松、季凯、范新亚、徐殿平、王国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管理大队,任志国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处置分类
(一)因无法抗拒的气象灾害(雨、雪、雾、雹等)、水灾、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二)因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因道路施工等引发的道路交通阻堵塞。
(四)因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及腐蚀物质泄露事故而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五)因突发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六)其他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道路突发事件。
四、处置原则
应急处置总原则是:加强领导、统一协调;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确保安全、尽快通行;信息畅通、及时上报。
(一)统一指挥原则:在局应急处置工作组的领导下,明确领导工作责任及相互补位措施,及时指挥启动和终止工作预案,形成科学组织、迅速反应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缩短应急反应时间。
(二)属地管理原则:对已发生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交管大队要按照辖区划分,迅速出警,了解情况,维护秩序,控制事态,依法果断处置。
(三)先期处置原则:交管大队接指令赶赴现场后,立即按预案规定进行控制事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开展疏导等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情况。
(四)及时报告原则:现场应急警力应保持和上级及指挥部门的联系,随时将现场了解到的确切情况及时汇报给市局值班领导,便于指挥机构了解情况、把握战机、果断决策、正确指挥,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指令采取指挥疏导、分流改道、增援配合等后续措施,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五)联勤联动原则:各警种之间要主动沟通,相互配合,体现“一盘棋”思想,建立联勤联动机制。
(六)教育疏导原则:因事件造成交通堵塞时,按照可散不可聚的要求,维护现场交通秩序,配合相关部门耐心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平息事态,恢复交通。
五、处置内容
(一)遇无法抗拒的气象灾害(雨、雪、雾、雹等)、水灾、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组织人员抢救遇险群众,转移财产;疏导交通,维护好现场周围道路交通秩序,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限制车辆、行人进入管制区域;在堵塞路段部署警力,加强巡逻管控,疏导交通;需要采取分流措施的,应在分流地点和沿线部署警力视情实施远、近距离分流措施。
(二)对山体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处置。遇有山体滑坡、道路塌陷造成交通堵塞的,要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同时通知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进行清理处置;组织民警指挥疏导交通,疏通抢险通道,确保指挥、救护、工程抢险车辆及人员、物资等顺利进出现场。经勘查,确定不会发生新的山体滑坡、道路塌陷,且具备通行条件的,要设置交通隔离设施,引导车辆安全通过;对山体滑坡、道路塌陷造成车辆无法通行的,要组织车队通行备用路线。
(三)因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对责任明确、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一律采取简易程序处理,立即撤除现场,恢复交通;对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要及时抢救伤者,划定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疏散围观群众,控制当事人,快速勘查现场,迅速清理事故车辆,尽快恢复交通。
(四)因道路施工等引发的道路交通阻堵塞。对未经审批进行道路施工的,责令施工单位强制停止施工,恢复道路通行能力;对经审批进行道路施工的,建议业主单位组织人员加强巡逻、守护等临时性安全防范措施,或修建可供车辆双向通行的便道,确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畅通。
(五)因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及腐蚀物质泄露事故而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迅速划定现场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立即查明易燃、易爆、放射、剧毒及腐蚀物质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燃烧。造成泄漏、燃烧的,要依法进行交通管制,视情疏散群众;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通知消防、安监、急救、环保等部门赶赴现场处理;疏通救援车辆通道,确保救援车辆顺利进出现场;对事故发生地段道路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要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引导车辆安全通过事故现场。
(六)因突发性事件、治安刑事案件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对发生的事件,要尽快了解涉路事件的原因、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影响交通的程度,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根据规模大小,群众情绪、行为的激烈程度,设置警戒区域,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疏导分流车辆,维持交通秩序;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人员疏散或离开路面后,迅速恢复道路交通。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有条件进行先期处置的,可量力处置并及时通知治安、刑事部门迅速到达现场,并做好案件移交;不具备先期处置条件的,划定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等待治安、刑侦部门到达并做好现场勘查期间的秩序维护工作,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关道路管制措施。
(七)其他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六、处置步骤
(一)加强指挥,保证警力。遇突发事件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队值班领导必须亲临一线指挥,加强路面管控,准确掌握路面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向市局值班领导报告路况信息,同时将情况通报交通、路政、施救、医疗(急救)、消防等相关部门,请求协助做好实施相关预案的准备工作。交管大队除留少量值班、机动人员外,应立即向主要路段增派警力,加强路面监控和现场管理。
(二)加大巡逻,保障畅通。雪、雾天对道路交通安全通行造成影响时,坚持全警上路,加大对主要道路、路口、易堵路段和上下坡道、弯道及事故多发路(点)段的管理,逐层逐人落实岗位,及时指挥引导车辆通行,同时利用巡查车采取不间断喊话鸣笛警示等方法,监督提醒驾驶员保持安全行车速度,严禁车辆超速、超车及掉头等现象。在路面有结冰的情况时与当公路交通部门取得联系,在结冰路面上抛撒消雪剂,督促检查过往车辆安装防滑设施,在遇有路面结冰严重车辆无法正常通行时,进行交通管制,提前分流车辆,以免发生交通堵塞,以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三)注重宣传,加强协作。在雨、雪、雾天气及路面发生结冰的情况时,交管大队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公众媒体通报路况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发布冰雪雾天气及交通事故造成国、省道交通堵塞、交警部门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车辆绕行建议以及预计道路恢复通行时间等信息。并倡导驾驶人及时了解掌握道路通行情况,选择合适线路,尽量减少主要道路通行压力。同时要加大与公路、交通等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四)路面事故,及时处置。交管大队遇到或接到交通事故时,要及时进行处置,事故未造成交通中断的,民警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划定警戒区,控制交通肇事人,疏散无关人员,视情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防止引发二次交通事故,并在警戒区外按照“远疏近密”的要求,从距来车方向200米以外开始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负责警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夜间或者雨、雪、雾等能见度低于500米时,在距离现场来车方向500米至1000米外停放警车示警,打开警灯示警,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警告标志、告示牌等。如事故造成交通受阻,应在现场最后一辆被堵车辆后方200米外停放警车示警并设置专人实施预警,预警车辆和民警应根据堵车情况持续向后移动,通过喊话和交通信号指挥后方来车减速并有序停放。对于事故严重的要及时通知路政、施救、消防、医疗(急救)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同时,应确定专人负责应急车道的管理,严禁车辆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停放,以保证应急车道畅通,并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事故现场,做好相关辅助性工作。在未恢复交通前,执勤民警不能擅离现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因各类因素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交管大队要迅速组织警力上路疏导交通,采取有效措施,以最快速度恢复交通,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巡逻管控,掌握预警信息。交管大队要通过多种渠道,全面获取路段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路面巡逻民警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及时发现突发情况,并及时报告。民协警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三)建立联勤联动,加强协作配合。要与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民政局、科技局等部门建立应急救援协调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救助受困群众。同时,要主动与公路管理部门以及相邻国省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加强配合,信息互通,保证在道路发生交通堵塞时,及时有效的采取管制、疏导、分流等措施,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城区、开发区中队要成立不少于10人的小分队,支援、配合其他部门应对突发事件。
(四)保证联络畅通,加强请示报告。交管大队要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随时接警。完善各种工作制度、职责和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值班室或指挥中心的指挥协调作用,准确指导路面勤务。领导要保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严禁脱岗,值班民警和备勤民警手机须24小时保证联系畅通。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宣传方案范文 篇3
近年来,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多发,安全形势严峻。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多发的势头。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的指示要求,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按照“除隐患、严秩序、强弱项、补短板、堵漏洞”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刻汲取庐山市“1.4”和永修县“3.3”较大事故教训,以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三年整治巩固提升行动为载体,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0%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开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江任发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单华平、市公路发展中心副主任于华东,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周裔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从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各抽调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集中办公,负责推动、调度、督导各地各部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任务
(一)推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清零。
1.强化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紧盯城市道路、国省道及县乡道,全面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重点是事故多发平交路口、路侧临水临崖临谷等险要路段,路段护栏缺失损毁,路基损坏,以及婚丧嫁娶、摆摊经营、马路市场等活动占用道路等问题,列出隐患清单,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向公路、交通等道路管养部门进行专题通报。(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2.强化高风险运输企业大检查。全面排查梳理本地“两客一危一货”高风险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完善预警核查处置闭环工作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车辆维护、动态监控、接驳运输等安全制度,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列出问题清单,推动高风险运输企业风险隐患源头整改,实现全市高风险运输企业数量每月环比下降比例达50%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3.强化辖区基础信息大摸底。充分发挥交警中队、派出所、“两站两员”等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作用,迅速组织力量全面开展辖区内人、车、企基础信息摸底排查,摸清辖区内劳务用工单位、企业等出行方式、租用车辆使用情况,摸清辖区内轻型货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4.强化重点车辆隐患大清仓。持续推进“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隐患“清零”行动,保证重点车辆年检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严密防范重点车辆“带病上路”。在6月底前,重点车辆检验率要达95%以上,注销率达99%以上。(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5.强化重点人员隐患大清零。强化重点人员攻坚,严格驾驶人准入制度,组织开展考场和系统集中大检查,健全考场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责令停考整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严肃追责。深入推进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严格大中型客货车等重点驾驶人考试准入关,持续开展重点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严密防范重点人员“带病上路”。在6月底前,重点驾驶人换证率达99.50%以上,审验率达98%以上。(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6.强化事故多发路口大改造。对20xx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的`5处重点路口,20xx年以来发生死亡1人的41处重点路口进行改造,落实“五必上”;对20xx年度全市十大事故多发路段、路口,采取工程改造、完善设施等措施进行全面隐患整改。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在农村公路突出隐患平交路口增设25条减速带工作。(牵头单位: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二)推动交通违法大整治、大起底。
7.打好减量控大“五大硬仗”。强力推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坚决打好隐患歼灭仗、秩序净化仗、信息制导仗、宣传攻势仗、协同共治仗“五大硬仗”,联合应急、公路、交通、市监、教育等职能部门形成协同共治、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推动该项工作成效在全省稳步提升。(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市监局、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8.强化重点时段路面管控。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分析,盯紧国省道等主线公路,加强凌晨0时至6时、下午2时至16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在下午(12:00-18:00)、前半夜(18:00-23:59)和后半夜(0:00-5:59)加大对酒驾醉驾事故多发时段的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9.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减量控大”工作为中心,在城市道路加大对酒驾醉驾、电动自行车4类(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和工程运输车4类(超速、超载、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法整治力度;在国省道加大对大客车和大货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货车超载、违法载人,载客汽车超员等5类记分违法整治力度;在农村道路加大对载客汽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3类记分违法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10.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三)推动重点要素大监督、大管控。
11.强化营运客车动态监管。集中开展一次客运企业安全大检查行动,持续开展GPS动态监控专项检查,严格督促、倒逼企业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对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立即通报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真正做到“车辆一动,全程监控”。(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12.强化校车安全监督管理。深入中小学校、幼儿园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及校车企业排查清理校车安全隐患,严禁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落实校车安全监管责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13.加强电动车安全监管。出台电动车源头监管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市监部门加强电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杜绝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含两轮、三轮及四轮“老年代步车”)进入市场。(牵头单位:市市监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14.落实共享电动车上牌登记。完成对中心城区3.15万辆共享电动车免费登记上牌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15.落实共享电动车头盔配备。完成对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车头盔配备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16.推行货车靠右通行措施。对全市国省道、县乡道流量大、货车通行比例高的路段,推行货车靠右通行管理措施,至少每5公里增设一处货车靠右行标志,在事故多发平交路口增设“一灯一带”。(牵头单位: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17.强化工程运输车安全管理。推动工程运输车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完成对中心城区3000余辆工程车安装放大号牌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18.突出施工路段安全管理。对全市施工路段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施工路段的常态巡查,督促施工建设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路段,要监督施工单位设置必要的减速带和物理降速设施、以及派员在施工路段两端的进出口指挥引导车辆通行,对落实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要责成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四)推动共治格局大提升、大完善。
19.健全农村地区“路长制”管理机制。全面建立覆盖国省道、县乡道及村道三级公路“路长”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作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
20.充实农村地区“两站两员”管理力量。落实专项资金建设农村地区“两站两员”队伍,不断充实农村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力量;借鉴都昌县“两站两员”经验做法,党委、政府高位推动,充实农村地区“两站两员”管理力量。(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
21.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力量齐抓共管。紧盯运输企业、车辆、路段等源头安全问题,充分发动市直各新闻单位在做好传统媒体报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广泛运用新闻网站、两微一端、H5、图文、短视频、海报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曝光隐患,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推动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市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22.严密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信息比对核查机制,开展在用车辆营运证和行驶证信息不一致问题排查整治,落实约束激励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五)推动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推广。
23.深化交通安全氛围营造。细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宣传措施,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银行、学校等临街电子显示屏,刊播文明交通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在全市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市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24.强化交通违法警示曝光。持续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驾校黑名单”等曝光行动,曝光一批重点违法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公布一批在执法检查中被停业整顿的企业和停班整顿的车辆,推动相关行业、企业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作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监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25.优化交通安全警示提醒。密切联系高德、百度等企业,在导航软件中标注事故多发路段信息。驾驶人使用导航过程中,语音提醒驾驶人“事故多发路段请减速慢行”。(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26.固化事故预防工作机制。推动三大运营商落实交通安全提示机制,对事故多发路段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实时精准推送“事故多发路段请谨慎驾驶”等短信提醒工作。(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协作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xx年4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推进。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多发势头、稳定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具体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艰巨性,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好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务求取得预期效果。
(二)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特别是“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主动靠前指挥,深入一线督导,研究指导解决重大问题。要按照管理职能和方案要求,成立相应领导机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采取超常措施、超常手段、超常力度,挂图作战,清单化、项目化、专班化推进整改工作。要加大对行业监管、企业主体源头预防责任追究力度,倒逼相关主体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做好统筹协调,形成整治合力。市“整治办”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综合运用会商研判、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考核通报等手段,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和系统思维,深化部门协同共治、齐抓共管,加强资源共用、信息共享,以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道路交通安全动态、高效的防控体系,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四)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市“整治办”要按照“一周一通报、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排名、一月一小结”要求,及时调度、通报各地各部门整治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将适时组建检查组赴各地督导推进,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成效缓慢的地区和部门将进行挂牌督办,约谈主要负责人,并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启动相应追责问责程序。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和经验做法,及时做好总结评估并固化相关机制、制度,长期保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态势,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常治长效。
各地、各部门要于4月18日前上报工作实施方案,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当月工作小结,并于6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市公安局,吴强兵;联系电话:;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