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费方案(通用三篇)

时间:2025-05-14 21:15 策划方案

学校收费方案(精选3篇)

学校收费方案 篇1

(一)认真组织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细化方案、明确目标、抓好落实,以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态度,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教育收费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工作扎实推进。要做好加强宣传培训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工作落实。

(三)加强沟通协调,推进政策完善。加强与有关政策制定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部门间协调机制,结合检查实践,推进政策完善,切实解决因政策不清、界限不明导致的违规收费问题。督促学校完善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收费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建立规范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推进行纪衔接,凝聚工作合力。严格落实“行纪衔接”要求,检查中发现违纪线索的,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门;在执法办案中遇有拒不接受检查、屡查屡犯、拒不落实整改的,及时向纪检门通报情况。

学校收费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县疫情防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教职工和学生群体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面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和教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测目的

快速准确掌握学生和教职工群体的身体健康状况,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确保复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范围对象

本校全体教职工、学生。

说明:①本校学生、教职工原则上在居住地有资质的医院或第三方机构就近核检。②学生、教职工也可以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或第三方机构就近核检。③所有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核检的教职工、学生开学时带核检结果入校,将结果上交至本班班主任或处室负责人。

三、检测安排

1、检测时间:20__年3月15日

2、检测地点:学校体育馆

3、检测分组及安排

第一批次:XX班级检测时间:

第二批次:XX班级检测时间:

第三批次:XX班级检测时间:

四、收费标准

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四类学生实行免费检测,不再交费,不用报销。其他学生和教职工的核酸检测费用由个人负担。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核酸试剂采购和检测的实际,核酸检测费用为X元/人次。

五、注意事项

1、学生检测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间距。

2、学生在学校门口经过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3、进入校园后请到原班级等候老师点名,按照老师点名顺序站队,在老师带领下依次到指定班级进行核酸检测。

4、核酸检测结束以后,回到本班等候,本班检测结束以后统一整队离校。

5、家长如需接送,把孩子送到校门前时请立即离开,不要在门前聚集,在检测结束以后到原路队解散位置等候因检测人数众多,请家长们耐心等待,不要在门前聚集。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检测,请告知班主任,随后自行到医院进行检测,开学带检测报告。

7、核酸采集结果,医院会以电子表格式发送学校,如个别老师或学生需要纸质检测单,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医院检验科获取。

学校收费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以维护人民群众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收费政策,以规范教辅材料征订收费、规范教育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禁止择校乱收费、禁止补课收费、禁止办班收费等“两规三禁”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建立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收费

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的规定,规范教辅材料征订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配套练习册、假期生活指导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教辅材料,应按规定随教材一起向农村学生免费发放。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含书报、杂志、试卷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推荐、指定学生购买省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二)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公布的《山东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鲁价费发[20xx]7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坚持项目公开、标准公开,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程序,接受社会监督。除规定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增设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三)禁止小学择校乱收费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科学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规范招生程序,实行阳光招生。任何地方、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捐资助学款。公办学校不得以举办“校中校”或假借学校改制等名义违规招生收费。

(四)禁止补课收费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需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各小学及在职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或通过社会培训机构组织节假日补课收费,在职教师不得开展有偿补课或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职,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课。

(五)禁止违规办班收费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阳光编班并均衡配备师资,依法维护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小学不得以设立特长班、提高班和实验班等任何名义变相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出租出借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场地办班收费。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公开承诺(7月24日—7月28日)

1.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中心校成立由许和全同志任组长、程大军、袁志均、陈丕福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各小学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迅速开展各项工作。

2.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各小学要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将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品种、版本、数量、定价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社会公示,并将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随同入学通知书等一起发放到学生手中,做到清清楚楚收费,明明白白缴费。中心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全镇各小学校收费公示制度顺利实施。

3.广泛开展社会承诺。镇中心校按照“两规三禁”的要求向社会及学生家长做出公开承诺,并指导监督全镇小学和全体在职教师,根据单位和个人的职责在今年7月26日前向社会及学生做出公开承诺:不组织不参与任何违规推荐选用教辅材料和收费办班、有偿补课等活动,自觉抵制各种违规行为。

4.畅通社会举报渠道。镇中心校中心校办公室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举报的专门机构,举报电话为和。对群众举报的违规收费线索,建立台账管理,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

(二)全面实施,强化督查(7月28日—8月31日)

1.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小学要按照《孟海镇中心学校规范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教育收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7月28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中心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中心校将于8月中旬开展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督导检查,抓住暑假和开学等关键结点,狠抓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工作措施。对检查中发观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完善制度,巩固提高(9月1日—9月15日)

1.进行阶段评估。中心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于9月上旬对各小学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评估:公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对整治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予以通报。

2.建立长效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把教育收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形成规范小学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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