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热门七篇)

时间:2025-09-08 22:43 活动方案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精选7篇)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邵玉龙书记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新中国成立xx周年大庆和县委县政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中心工作创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时间和目标

从7月11日起至10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行动期间,努力实现“四个明显下降”,即:道路交通事故警情明显下降,事故伤亡人数明显下降,酒驾醉驾事故起数明显下降,“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伤亡事故明显下降。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大整治。盯紧事故“重灾区”,全力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研究采取超常规的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力争实现整治目标。

(二)路面违法大整治。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等执法管控力量,要压上路面一线,针对营运客车、旅游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型,严查严处超载超限、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上足执法力量,加强乡道等管控力量较薄弱区域的交通管理工作,与国省道连接的村口要配置劝导员,做到交通违法不出村;交警中队要加强运输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监管和动态查处;安监站要牵头各相关部门开展涉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处理;道安办要加强城区道路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强化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整治;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查严处违法违规销售拼装、改装机动车以及超标电动车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要强力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隐患排查大整治。对已整改的隐患路段要组织回头看,检查巩固整治成效,未达安全通行效果的要立即采取临时措施,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排查辖区新(改、扩)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滚动排查治理,建立重大、较大、一般和低等级风险清单台帐,并在9月中旬完成整改。

(四)交通安全大宣传。全力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到达率和知晓率。强化对客车、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渣土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以及三年以下低驾龄“新手”驾驶人等重点群体的点对点宣传提示警示教育。期间,要确保全镇所有中小学生100%上一次交通安全课;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交通出行安全教育;组织到各行政村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进村率不低于90%,受教育村民比率不低于10%。

(五)农村交通安全大整治。强化管理,充分发挥劝导站和劝导员作用,集中开展大劝导行动;全面推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APP应用;加大执法力量投入,要组织执法小分队,严格查处农村面包车以及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四)轮电动车等重点车辆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突出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徐振华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道安办。镇道安成员部门要按照“百日行动”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

(二)营造整治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启动仪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方式开展“百日行动”宣传,营造整治氛围。要充分发动乡镇“两站两员”力量,全力开展重点地区整治宣传、整治工作,确保“百日行动”延伸到乡镇、村和社区。

(三)加强督导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特别是对安全隐患多、管理措施薄弱、交通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着力把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百日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2人(含)以上事故或新(改、扩)建同一路段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累计死亡3人以上的,一律由县政府安办牵头立案查处,实行责任倒查,对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要做好信息的收集统计,并及时上报,镇、村各需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镇联络员:刘永彬(镇路长办、道安办干事),联系电话: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篇2

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及20xx年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为切实改善贵阳贵安道路交通秩序,补齐道路交通管理短板,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缓解拥堵能力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坚持“条块结合、源头治理、宣传教育”多管齐下,以“管、防、治、智、宣、优”为抓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实现交通秩序大净化、交通安全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大改善、出行习惯大改变,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20xx年底前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1.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均达90%以上。

2.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遵章率均达90%以上。

3.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

(二)实现交通管理执法水平持续提升

1.全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法量同比上升。

2.农村地区违法查处量上升10%以上。

3.高速公路违法查处量上升5%以上。

4.“两客一危一货一面”违法行为查处量上升5%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上升20%以上。

(三)实现市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市民对交通秩序满意度(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稳中有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陈晏(市委副书记、市长,贵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张吉兵(贵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王嶒(市政府副市长)

黄卫(贵安新区管委会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

许俊松(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成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贵安新区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团市委、市文明办、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贵安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直管区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由市交委主任李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张斌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贵阳贵安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四、整治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整治内容

以整治“五大交通违法行为”为突破口,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点、线、面结合,全力推动交通管理秩序持续提升。

1.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外卖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交通违法;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

2.摩托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在禁行区域行驶。

3.机动车“飙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追逐竟驶、机动车违法改装、噪音扰民。

4.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机动车无牌上路、遮挡号牌、假(套)牌。

5.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改装,违反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通行时间和范围规定通行。

(二)工作步骤

分步推进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

1.宣传整治阶段(7月—10月)。通过教育与执法相结合,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同时进行广泛宣传,为“百日行动”营造严查严管的整治氛围。

2.严查严管阶段(7月—10月)。全面开展社会面执法整治,严查严管“五大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三个持续提升”目标。

3.巩固提升阶段(10月并长期坚持)。持续强化宣传和整治,提炼工作战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以“管”为手段,开展交通秩序网格整治行动

1.搭建各区(市、县、开发区)网格化整治机制。建立“以公安交管和各区为主力军、其他相关单位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整合交通、综合执法、住建、志愿者等力量,围绕重点违法和重点路段、区域,实施全覆盖整治。属地政府、职能部门及交警分局(大队)负责人作为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包干管理,共同推进各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7月底前建立机制,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2.发动各部门网格化管理力量。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督促各大批发市场、医院、客运站、商场、公园、旅游景点、公共休闲场所等有关责任方,组织发动人员参与交通管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常态化工作,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3.整合志愿者劝导力量。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公司、学校等社会志愿者参与交通劝导、交通宣传,结合卫生城市复审及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围绕重点路口开展“文明过马路”等宣传劝导活动,并按照“志愿为先、适度激励”的方针,鼓励更多市民投身志愿者活动行列。(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常态化工作,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二)以“防”为目标,开展交通事故源头治理行动

1.进一步发挥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作用。定期收集相关单位实体化运作情况,并组织开展检查。对未开展实体化运作,交通事故突出的辖区、社区进行定期通报。针对交通安全秩序混乱、亡人事故高发的社区进行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市道交办、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10月底前)

2.推动落实客货车企业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客货运企业源头治理,强化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实现本市籍货车亡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对事故调查中发现企业“挂而不管”、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严格依规处罚;加强高风险企业联合监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应急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10月底前)

3.加强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监管。研究制定对建筑工地、施工场所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和车辆参与建筑废弃物运输的联动处置规范;完善车辆技术标准及行业规范;建立完善全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每月常态开展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每月开展联合整治,常态化工作)

(三)以“治”为基础,开展交通问题综合治理行动

加强交通新业态行业综合治理。建立外卖行业联合管理机制,对外卖行业人员车辆实行“四个一律”(人员入职一律审查培训、人员车辆一律入库编码、企业管理一律实行考核、违法事故一律强制退出)管理,对企业定期考核,根据考核成绩采取约谈、曝光、整治等措施,形成管理和产业链条双闭环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加快推动全市快递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摸清网点、人员、车辆等基础信息,督促企业完成车辆备案、驾驶员考证工作(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引导企业在城郊结合部、偏远地铁站和公交站等区域适量投放车辆(牵头单位:市交委)。(完成时间:8月底前初步见效,9月底前全面见效,10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

(四)以“智”为引领,开展信息化应用提升行动

强化重点车辆监管平台使用效能。推进“重点车辆监管云平台”使用,通过重点车辆信息、交通违法、事故数据共享,实现重点车辆实时监控、源头监管。(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完成时间: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五)以“宣”为载体,开展全覆盖宣传教育行动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分批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百日行动”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交通大整治“百日行动”和交通参与者遵法守法、文明礼让的浓厚氛围。持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好交警、好司机、好市民”等正面典型。(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完成时间:常态化工作,每月按计划推进,10月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2.社会动员全覆盖。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商圈楼宇、公共交通车厢等区域,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提示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全市性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围绕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家庭、单位、公共场所等主体,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文明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常态化工作)

3.单位行业发动全覆盖。督促、指导各类社会单位履行对本单位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定义务。在各行业发布全行业守法、文明、安全行车倡议,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对交通参与者的教育管理责任。(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常态化工作)

(六)以“优”为理念,开展交通政策研究完善行动

研究完善电动自行车备案政策。推进制定“限摩限电”政策调整优化及推进电动自行车备案、上牌管理工作方案,完成“带牌销售”、备案管理人员培训、政策宣传引导等配套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间:9月底前完成政策研究储备,10月底前实施,常态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半月一调度、一月一小结、百日一总结”的原则,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各时期交通整治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和各地政府工作措施和目标进行细化,逐项开展考评。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紧盯重点整治任务不放松,不折不扣抓好整治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实现预期目标。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发动辖区各方力量,积极投入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制定本部门开展、参与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百日行动”的任务清单和实施标准,加大政策支撑和投入保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各级各部门要细化方案和指标,于20xx年8月10日前将工作落实子方案、月度细化任务指标、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成果巩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全力争取在较短时间内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并以此为基础深入研究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把执法实践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全市交通秩序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四)强化考核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工作清单”形式,定期下发任务表,对各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履责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督办情况按月通报,并及时向市领导汇报。对不按要求开展整治行动、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或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严重影响整治效果的单位或个人,严肃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及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总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围绕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路面管控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打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起底、全力整改,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和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主体责任,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平稳运行。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行政执法队队长、乡交警中队中队长任副组长,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禹本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园培同志办理具体业务。

三、工作措施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

1、重点车辆大整治。

“八类”重点车辆大整治(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挂车)。要全面排查“八类”重点车辆的使用单位和运营情况,全面排查检验、报废、车辆状况和违章情况,对于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八类”重点车辆要重点拦查,要逐车逐人进行核查和督办,杜绝车辆带病上路现象。要结合实际设置淘汰时间表,督促车辆所有人加快淘汰隐患车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 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农村“七类车”大整治(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车、乡村公交)。要着力解决农村道路失控漏管的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农村地区重点车辆,各村要牵头组织对各自辖区的农村“七类车”进行摸底登记,对于未及时登记挂牌的车辆要督促及时挂牌登记,对于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督促动员车辆所有人尽快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对于逾期未检验的车辆督促尽快办理检验手续,动员和鼓励车辆所有人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为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提供安全屏障。重点核查各类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车辆安全性能,车辆违章情况及车辆所属公司动态监管及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 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2、隐患路段大整治。

要对全乡辖区道路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加强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治理,重点强化对“7.15”暴雨天气导致的水毁路段情况进行全部摸排治理,对于未能完成治理的路段要根据道路情况采取分流限流措施并及时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对于事故多发易发的路段要列为事故多发路段,上报县安委会和相关部门,完成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各村委员会

3、重点驾驶人大整治。

对全乡辖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AB类驾驶人要进行定期核查,并按照明细进行划分,抄告运管部门对驾驶人是否驾驶营运车辆情况进行核查,乡交管站和各村配合乡交警中队对重点隐患驾驶人进行逐人核查清理,对于驾驶人已不具备驾驶大型车辆的要及时对所属驾驶证类型进行降级或吊销处理,对于仍在使用或从事车辆驾驶的AB类驾驶人要督促其尽快办理审验或换证业务。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 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

1、主干道违法行为查处。乡交警中队要充分发挥稽查布控系统的应用和交通监控设备的职能应用,科学合理调整勤务,路面执勤民警要严格落实勤务计划,突出国省道整治重点,紧盯大客车、大货车等大型车辆,严查疲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好超载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于超载现象要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工作措施。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 乡行政执法队 乡交警中队

2、通村、通组道路违法行为查处。各村要开展常态化路面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模式,重点对面包车超员、“五小”车辆违法载人、农机车辆超载、摩托车超员及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各村劝导员要全天上路开展劝导工作,要严格落实每周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6小时的勤务要求,紧盯逢集、红白喜事、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对岔路口、进村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常态化开展劝导纠违工作。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 乡交警中队 各村委员会

(三)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

1、聚焦宣传重点。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形态和易肇事肇祸的重点违法特点,聚焦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违法,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各类车辆驾驶人开展风险预警推送、安全教育监督等常态化宣传。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 乡交警中队 各村委员会

2、强化宣传警示。深化重点违法行为的警示提示和“一盔一带”、“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雨天“亮尾、控距、限速”等防范措施全媒体宣传。加大重点违法行为、事故多发路段、禁驾人员公开曝光力度。将本地近期发生的典型违法案例和事故案例制作成图文、展板、视频资料,深入宣传讲解重点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案说法,警钟长鸣。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 乡交警中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全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是积极贯彻落实公安部,县政府预防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的重要举措。各村要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周密安排部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细化分解责任措施,全力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格履责,密切配合。各村要切实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负责人要亲力亲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违规作业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营造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乡交管站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以常态化的督导检查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不重视、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和约谈问责;对事故多发,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总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围绕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路面管控及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打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起底、全力整改,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和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主体责任,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平稳运行。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行政执法队队长、乡交警中队中队长任副组长,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禹本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园培同志办理具体业务。

三、工作措施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

1、重点车辆大整治。

“八类”重点车辆大整治(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挂车)。要全面排查“八类”重点车辆的使用单位和运营情况,全面排查检验、报废、车辆状况和违章情况,对于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八类”重点车辆要重点拦查,要逐车逐人进行核查和督办,杜绝车辆带病上路现象。要结合实际设置淘汰时间表,督促车辆所有人加快淘汰隐患车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 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农村“七类车”大整治(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车、乡村公交)。要着力解决农村道路失控漏管的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农村地区重点车辆,各村要牵头组织对各自辖区的农村“七类车”进行摸底登记,对于未及时登记挂牌的车辆要督促及时挂牌登记,对于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督促动员车辆所有人尽快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对于逾期未检验的车辆督促尽快办理检验手续,动员和鼓励车辆所有人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为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提供安全屏障。重点核查各类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车辆安全性能,车辆违章情况及车辆所属公司动态监管及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 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2、隐患路段大整治。

要对全乡辖区道路进行一次回头看,全面加强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治理,重点强化对“7.15”暴雨天气导致的水毁路段情况进行全部摸排治理,对于未能完成治理的路段要根据道路情况采取分流限流措施并及时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对于事故多发易发的路段要列为事故多发路段,上报县安委会和相关部门,完成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各村委员会

3、重点驾驶人大整治。

对全乡辖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AB类驾驶人要进行定期核查,并按照明细进行划分,抄告运管部门对驾驶人是否驾驶营运车辆情况进行核查,乡交管站和各村配合乡交警中队对重点隐患驾驶人进行逐人核查清理,对于驾驶人已不具备驾驶大型车辆的要及时对所属驾驶证类型进行降级或吊销处理,对于仍在使用或从事车辆驾驶的AB类驾驶人要督促其尽快办理审验或换证业务。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乡行政执法队 乡交警中队、各村委员会

(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

1、主干道违法行为查处。乡交警中队要充分发挥稽查布控系统的应用和交通监控设备的职能应用,科学合理调整勤务,路面执勤民警要严格落实勤务计划,突出国省道整治重点,紧盯大客车、大货车等大型车辆,严查疲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肇祸的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好超载违法行为的查处,对于超载现象要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工作措施。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 乡行政执法队 乡交警中队

2、通村、通组道路违法行为查处。各村要开展常态化路面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模式,重点对面包车超员、“五小”车辆违法载人、农机车辆超载、摩托车超员及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各村劝导员要全天上路开展劝导工作,要严格落实每周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6小时的.勤务要求,紧盯逢集、红白喜事、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对岔路口、进村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常态化开展劝导纠违工作。

责任单位:乡交管站 乡交警中队 各村委员会

(三)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

1、聚焦宣传重点。要针对辖区交通事故形态和易肇事肇祸的重点违法特点,聚焦重点人群、重点车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违法,突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对各类车辆驾驶人开展风险预警推送、安全教育监督等常态化宣传。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 乡交警中队 各村委员会

2、强化宣传警示。深化重点违法行为的警示提示和“一盔一带”、“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雨天“亮尾、控距、限速”等防范措施全媒体宣传。加大重点违法行为、事故多发路段、禁驾人员公开曝光力度。将本地近期发生的典型违法案例和事故案例制作成图文、展板、视频资料,深入宣传讲解重点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案说法,警钟长鸣。

牵头单位:乡交管站 乡交警中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全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是积极贯彻落实公安部,是县委、县政府预防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的重要举措。各村要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周密安排部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细化分解责任措施,全力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严格履责,密切配合。各村要切实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负责人要亲力亲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违规作业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营造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乡交管站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以常态化的督导检查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不重视、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将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和约谈问责;对事故多发,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篇5

一、工作时间和目标

从7月11日起至10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行动期间,努力实现“四个明显下降”,即:道路交通事故警情明显下降,事故伤亡人数明显下降,酒驾醉驾事故起数明显下降,“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伤亡事故明显下降。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大整治。盯紧事故“重灾区”,全力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研究采取超常规的措施进行集中整治,力争实现整治目标。

(二)路面违法大整治。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等执法管控力量,要压上路面一线,针对营运客车、旅游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型,严查严处超载超限、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上足执法力量,加强乡道等管控力量较薄弱区域的交通管理工作,与国省道连接的村口要配置劝导员,做到交通违法不出村;交警中队要加强运输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监管和动态查处;安监站要牵头各相关部门开展涉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处理;道安办要加强城区道路及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强化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整治;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查严处违法违规销售拼装、改装机动车以及超标电动车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要强力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隐患排查大整治。对已整改的`隐患路段要组织回头看,检查巩固整治成效,未达安全通行效果的要立即采取临时措施,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排查辖区新(改、扩)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滚动排查治理,建立重大、较大、一般和低等级风险清单台帐,并在9月中旬完成整改。

(四)交通安全大宣传。全力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到达率和知晓率。强化对客车、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渣土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以及三年以下低驾龄“新手”驾驶人等重点群体的点对点宣传提示警示教育。期间,要确保全镇所有中小学生100%上一次交通安全课;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交通出行安全教育;组织到各行政村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进村率不低于90%,受教育村民比率不低于10%。

(五)农村交通安全大整治。强化管理,充分发挥劝导站和劝导员作用,集中开展大劝导行动;全面推广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APP应用;加大执法力量投入,要组织执法小分队,严格查处农村面包车以及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四)轮电动车等重点车辆超员、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突出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徐振华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道安办。镇道安成员部门要按照“百日行动”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

(二)营造整治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启动仪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方式开展“百日行动”宣传,营造整治氛围。要充分发动乡镇“两站两员”力量,全力开展重点地区整治宣传、整治工作,确保“百日行动”延伸到乡镇、村和社区。

(三)加强督导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特别是对安全隐患多、管理措施薄弱、交通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着力把各项措施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百日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2人(含)以上事故或新(改、扩)建同一路段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累计死亡3人以上的,一律由县政府安办牵头立案查处,实行责任倒查,对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要做好信息的收集统计,并及时上报,镇、村各需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镇联络员:刘永彬(镇路长办、道安办干事),联系电话: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篇6

一、目标要求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紧围绕“两个明显下降、两个不发生”(即: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保持同比下降30%以上)、较大事故起数明显下降,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因公路执法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的工作目标,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牵引,紧盯重点领域、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狠抓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强化责任落实、深化源头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广泛宣传教育,全力以赴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20xx年7月20日。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打好隐患歼灭攻坚战

1.强化重点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力度,特别是加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及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建设力度。持续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排查整治,完成“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的改造,加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治理。

2.对交通安全问题反映突出的幼儿园、中小学、医院、景区、重点国省道等地区开展综合整治,完善行人过街设备设施、限速减速让行标志等交通设施设备。

(二)着力打好秩序管控持久战

3.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动态巡查和流动执法,重点查处轻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行为;低速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无牌无证上路路行驶;载客汽车超员、酒驾醉驾、摩托车驾驶人不带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村轻型货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的'联合监管。

(三)着力打好宣传教育引导战

4.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深化“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活动品牌影响力。

5.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及宣传联动,推动“七进”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6.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完善交通安全精准宣教内容,丰富农村地区“一老一小”、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学习教育资料。

7.持续开展“五大曝光”,加强重点时段宣传提示。提高交通事故情况通报、曝光水平,做好“三同步”工作。(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场道专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忠诚、讲担当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做好当前道路运输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百日行动”作为当前道路运输安全防范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细每一个环节、做实每一项工作、守牢每一个行业。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吴疆涛为组长、副镇长王李伟为副组长、镇各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明确工作内容,落实责任分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三)深化协同联动。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查检查。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部门,将适时进行约谈、问责,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及时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行动,确保取得实效。每周五报送一周行动开展情况,每月30日前报送当月行动开展情况。

交通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篇7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防风险,除隐患,强责任,建机制,抓落实”为主题,重点放在基层一线,切中要害,直击痛点,集中整治一批长期性、反复性、根源性痼疾。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实现“一杜绝”“两下降”,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防风险。

坚持关口前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实现风险可防可控。

1.摸清风险底数。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明确风险辨识范围、方式方法和程序,全方位、全过程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并针对安全风险清单进行逐项评估,确定主要致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和风险等级。

2.确定管控措施。针对风险的致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细化管控措施,确定风险管控的方法和手段,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按要求建立动态监测、评估、管控机制,严格落实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制度,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突出安全风险管控重点。一是突出企业、从业人员、运输装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准入和涉及消防安全法定条件行政审批的源头关;二是突出800公里以上班线客运、省际旅游包车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船技术状态,以及车船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三是突出洪涝、强降雨、台风、高温等极端天气和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四是突出非法从事交通运输生产作业、市场无序竞争等行为。

(二)除隐患。

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不除隐患必须严格执法问责。

4.开展隐患排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制度,明确隐患排查范围、方式、程序等要求,企业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建立隐患清单。

5.强化隐患整改。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照隐患清单逐项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治理要求,逐项整改销号,做到隐患清零。

6.严格重大隐患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和报备销号要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依法对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强责任。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做到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尽职履责,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7.企业要切实承担“百日行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亲自组织制定“百日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保证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人、财、物投入;分管负责人要牵头组织落实“百日行动”各项工作部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基层一线落实“百日行动”措施;一线从业人员严格落实“百日行动”措施和岗位职责要求,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8.国企(央企)要树立行业标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敢于担当、先行一步、抓深一层,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改革创新,应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手段,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

9.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体制改革过程中保持工作不乱、干劲不减,确保“百日行动”顺利开展。

(四)建机制。

认真总结“百日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治本之策。

10.建立安全责任机制。按照“职责明确、权责一致、边界清晰”的要求,建立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和履职行为规范,强化履职尽责,严格失职追责,推进尽职免责,激励行业管理部门和人员敢于担当、勇于作为。

11.建立扁平化管理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和“互联网+安全”手段,提升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智能化水平,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基本建立全覆盖、跨层级、直达末端的扁平化安全生产工作网络,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和执行力。

12.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交通强国建设中充分考虑、高度重视安全保障工作,在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中设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在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设安全生产独立章节,构建安全生产和安全基础建设投入保障机制。

13.建立科技支撑机制。建立多层次的交通运输各行业领域专家团队,提供行业重大政策咨询和专业技术支撑。健全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各界多方参与,协同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研发的机制,加强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推广应用先进可靠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动“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

(五)抓落实。

细化工作方案,强化监督检查执法,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加强考核问责,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取得实效。

14.制定实施方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部门、落到岗位。

15.加强监督检查执法。要对下一级管理部门开展“百日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加强跟踪督办。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和两年内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全覆盖。联合公安、应急管理、旅游等部门,对“百日行动”期间仍然非法违法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厉上限处罚。

16.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一是以整治超速、疲劳驾驶为重点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治理;二是以整治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船舶管理公司代而不管为重点开展水上交通专项治理;三是以整治超限超载、干线公路灾害为重点,开展公路运营专项治理;四是以整治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为重点开展港口生产安全专项治理;五是以整治农村公路质量安全和高速公路交通标线质量为重点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专项治理。

17.强化重点时段安全保障。突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中非合作论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和防汛防台、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的安全保障,确保安全稳定。

18.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对十八大以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重大事件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19.加强考核问责。加强“百日行动”工作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对行动开展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对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部安委会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部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厅、政研室、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质司、公安局、搜救中心、海事局、救捞局等相关司局负责“百日行动”相关工作的推进。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统一组织,强化工作保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百日行动”,宣传好的做法,曝光反面典型。要开展“防风险,除隐患,强责任,建机制,抓落实”主题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班组、进车船、进场站活动,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法规、知识和意识教育,大力营造开展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统筹协调。要将“百日行动”与各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与各领域已开展的专项活动相结合。要加强行业内部各单位之间以及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四)严格督办考核。要加强“百日行动”的跟踪督办,部将适时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检查。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属单位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将作为20__年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将重大风险清单和重大隐患清单汇总于9月20日前、行动总结于11月23日前报部安委办(联系人:姜昊,;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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